菲律宾跨国电信诈骗案

菲律宾跨国电信诈骗案
郭旺海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本人承办的菲律宾跨国诈骗案涉及被告人27名,分别为台湾籍和大陆籍,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督办,中国警方与菲律宾警方跨国联合办案的典型案件,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各大媒体都曾在抓获初期纷纷报道。

我的被告人是一名福建省20多岁男子,家境一般,经中间人介绍,以去国外工作的名义被带至菲律宾美岸市一农村院落,后没收手机、护照,由专人看管(菲律宾男子,案发时未抓获)从事对中国公民的跨国电信诈骗活动。

为首的是两名台湾籍男子,下划分三线活动,一线冒充通信管理局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对方信息泄露,诱导客户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二线冒充办案单位公安人员,用做笔录的方式套取客户银行卡信息,引导客户下载木马程序;三线利用客户开通的网银,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将卡内存款转出。

如果只是胁从犯,被告人的量刑上会多一些空间。但是,我的被告人在开始处于被胁迫地位的情况下,后积极参与诈骗活动,并且案卷显示,其曾经回到大陆的家中探亲,数日后,又联系并自行返回该农村院落,所以,胁从犯的辩护方向就不存在了。

最后,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情况,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大致涉及案件指控排序不当、从犯、坦白、认罪悔罪、愿意退赔、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等方面的辩护意见。在案件的初期,就曾告诉其整个案件的可能量刑区间和其本人的大致就罪名和数额结合的可能量刑情况,通过庭审上辩护工作,以及沟通被告人的认罪认罪情况,排序后移,案件收到了较好结果。

这样的案件辩护律师的辩护空间是有,但是因为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关注程度,我们只能保证依法履行辩护职能,努力争取到对被告人最为有利的结果。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是所有的嫌疑人/被告人都需要律师,这是毋容置疑的。律师也永远不是制造麻烦的,而是帮助和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行者。要记得,许多冤家错案曾经的律师在案件的当时都做了无罪辩护,只是未被采信;要知道,整个国家也在推行所有的嫌疑人,在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有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这不是形式,这才是法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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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14: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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